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针对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姓名,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姓名变更后,变更驾驶证姓名的流程。姓名变更后,之前的驾驶证不再具有可使用性,应当按照法律相关流程,进行变更。具体如下: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其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车管站办理。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