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入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入对被拆迁入给予补偿。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入应当对被拆迁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入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此可见,根据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可以看出,被拆迁入与房屋承租人就已经签订的租赁合同达成解除关系协议的,或虽未达成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协议,但对承租人给予了妥当安置或产权调换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入给予补偿。同时,拆迁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迂入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针对房屋租赁纠纷对于承租人就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如何处理其房屋租赁纠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房屋租赁纠纷: 1、租金违约纠纷。 2、损害赔偿纠纷。 3、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4、房屋转租纠纷。 5、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6、单面解除合同纠纷。 纠纷的处理: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