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之后会进入侦查阶段,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但如果发现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应继续侦查,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的时候,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侦查羁押期仍可以延长。所以,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可以到公安局询问案件具体进展情况。
针对公安局立案后怎样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安局立案后应这样处理: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此外,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公安局立案后,应当依照法律对被告人进行侦查、拘留、预审,执行逮捕,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