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不等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除非申请人申请了确认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裁决结果里支持了该项请求,那么该劳动仲裁裁决书可以起到证明已解除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针对仲裁裁决书是否等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不是需要仲裁才能生效。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已转正,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相同点为: 1.两者都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实体法上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2.都具有强制执行力。 3.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 区别为: 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