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认定的区别和差异有哪些

2022-06-09 19:26:43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09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争议案件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往往对纠纷处理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二者之间又有着明显的区别——一、申请部门不同。根据新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工伤认定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申请;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该向当地劳动保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所组成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申请。二、审查程序不同。在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后30天内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认定工伤时会根据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医疗工伤诊断书、企业工伤报告等资料,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而劳动能力鉴定行为则是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以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也可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三、法律效力不同。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复议、提起诉讼后被驳回的,工伤认定结论即生效,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和证明力;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在被司法机关采信后才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对当事人无影响。四、法律后果不同。工伤认定结论一经作出,如果认定职工属因工负伤,职工就可以享受报销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待遇,工伤医疗期还可领取工伤津贴;而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如果职工伤残等级评定后,则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领取伤残抚恤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救济途径不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解决;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展开更多

针对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认定的区别和差异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工伤的认定由劳动部门负责。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者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当听取事故,并结合有关证据制作“工伤证明”。劳动主管部门发布的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行为,用人单位或者受损害人不同意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只是决定受伤者是否属于工伤,可以适用工伤保险规定进行处理,但不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要确定具体的薪酬标准,需要进行劳动能力评价。但是工伤是公认的主导程序,每个人都应该优先处理。劳动能力评价是指通过评价一个人从事体力劳动的能力来确定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认证机构通常是由劳动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申请认证时,必须提交工伤认定书作为凭证。劳动能力评价结果分为10个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不同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但是,所得结果只能用于工伤处理的计算和确定,不能用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有:确定的时间不同;鉴定的时间与机关不同;目的不一样;使用目的不同;等级划分不同。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