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需要以下手续: 1、两边当事人在房子买卖合同签定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实、转让合平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办理部门提出请求,并申报成交报价; 2、房地产办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请求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办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报价,并依据需求对转让的房子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价;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则交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办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两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办理法》的规则收取房地产权属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房子权证书;②买卖合同(原件);③两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子权登记请求书(收件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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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有以下注意事项: 1、查看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 2、搞清楚所卖房屋的性质; 3、二手房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 4、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5、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买卖二手房要注意的地方有:注意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注意已出租房屋的转售是否经过承租人同意;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注意合同约定尤其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注意房屋质量是否真实;注意物管费用是否有拖欠;注意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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