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决定。 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就当事人的实体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决定。 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不同。民事裁定书解决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民事判决书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实体的问题。 (二)内容和格式不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不要求具体叙述案件的事实,在格式上也不要求有事实和理由的区分;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则相对比较复杂,一般要求全面地分别叙述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在格式上也要求把事实和理由分开书写。 (三)关于上诉的规定不同。民事裁定除法律明文规定准许当事人上诉的以外,一般不准许上诉,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除法律明文规定一审终审的以外,一般都准许上诉,在上诉期内,民事判决书虽已送达,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此外,民事裁定与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也不同,民事裁定为十日,民事判决为十五日。
针对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的区别是什么, 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二者区别如下: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2.制定机关不同。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是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一定裁判制作的文书。裁决书不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通常是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制作的一种文书。3.形式不同。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所受理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终结时制作的用于就当事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的司法文书。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有四点: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