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周一到周五1.5倍)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周末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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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新劳动法加班费一般分三个等级计算:工作日加班的,应有至少1.5倍工资的报酬;休息日加班的,至少2倍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至少3倍工资报酬。即平时的加班费为本人正常工资的150%,双休日为200%,法定休假日为300%。且加班费一般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有约定则按约定。
劳动法中的第四十四条对于加班费做了明确规定,明确单位需要支付高于员工日常工资标准的加班费用,以下情况属于此范围:1、延长的工作时长,必须按正常工资时长的1.5倍计算;2、休息日加班,无法调休的,按日常工资2倍计算;3、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资3倍计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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