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的说这份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附条件和附期限区别在于:所附的条件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的,这种叫作附条件;约定的情形必然出现,只不过何时出现不能确定的,那这种就叫作附期限。本案中所述的房管局审查是办理过户手续时必经的程序,只不过何时办理过户手续审查合同的时间不确定,所以这份合同是一份附期限的合同,就合同效力而言,如果卖方没有追认(追认包含口头的追认和用配合履行合同行为的方式追认),则合同无效。此外,该房产未获得产权证书,应该是不能上市的。若还有疑问,可携带所有材料当面咨询,待分析案情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附期限,但约定了约定的,该合同是否是有效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具有法律效力。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本就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法律并不要求第三人知晓或者予以证明,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了“第三方证明后协议生效”的内容。
有效。法律规定,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