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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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