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交付租金的,应负债务迟延履行的责任。获得租金是出租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出租人出租的直接目的所在,承租人不支付租金就会使出租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这里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对支付期限约定不明、租赁物有瑕疵(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出租人不及时维修保养租赁物等非承租人过错行为影响承租人正常支付租金的事由。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则属于违约行为。 2)、经出租人催告,承租人仍未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故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在该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出租人方可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合理期限”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由出租人来确定,但不宜太短,也不宜太长
针对出租人可否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合同终止后,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并且二者的适用情形也不同。
原因如下: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