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工厂工作,员工和工厂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员工在厂烫伤,首先要明确员工是否在工作中被烫伤,如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工伤,员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四十五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如果住院期间工厂没有为工伤职工提供护理人员,工伤职工可以要求工厂支付护理费。如果构成伤残,工伤职工还可以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对应的工伤伤残待遇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2、上述工伤待遇项目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由工厂支付,其余工伤待遇项目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但如果工厂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应该由工伤保险金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项目由工厂支付。3、各项工伤待遇项目的具体数额请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自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
针对烫伤按照劳动法怎么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劳动法》没有规定赔偿,按《社会保险法》应当分以下情形赔偿: 一、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 1、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 1、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2、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福利待遇;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向用人单位追偿。 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员工在工厂工作,员工和工厂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员工在厂烫伤,首先要明确员工是否在工作中被烫伤,如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工伤,员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