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国务院将每周不超过44小时修改为每周不超过40小时)。”注意,这里的“每日”和“每周”是任何一日和任何一周都必须达到的,不能这周少于40小时,意味着下周可以超40小时。因此公司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当遵循上述标准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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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 1、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2、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3、特殊情况的并能保证劳动者健康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我国《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有:1、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2、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或生产设备等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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