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那么停工留薪工资怎么算呢。 停工留薪工资怎么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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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的工资,按照员工的原工资来算。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则可以适当地延长,但不能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待遇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需要暂停、接受工伤医疗、经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特殊,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由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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