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针对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载明支付单位的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等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