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女职工依法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产假期间遇到了不公平待遇,可采取三种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申诉;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三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提醒的是,你需要保留劳动合同及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件、证明,以便在需要的时候提供给相关部门,以证明你在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此外,你还可以寻求其他支持,如委托律师、媒体曝光等,积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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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伤假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则可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假期间待遇的认定是: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照原待遇计算;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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