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004《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一、二款)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004《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004《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004《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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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一般有三种:1、造成一般伤害的,应承担伤者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不仅要承担上述赔偿,还应承担伤者所需要的辅助器具费用,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3、造成死亡的赔偿,要承担死者丧葬费、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以及给亲属们的抚恤金。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等。如果员工构成了伤残,还有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要想拿到工伤赔偿,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只要超过了期限,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被确认为工伤后,可以拿到相应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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