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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抵押别人的房子让别人来做担保怎么办

2022-07-21 09: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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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1 回复

专业分析:

1,房子抵押,应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不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他把房子卖了。 2,抵押给你,不等于不还钱,你就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抵押权,取得的是该房子的优先受偿权。即,他还不了钱,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房子卖了,优先受偿。 比如欠你100万,房子卖150万,多出的50万还是他的,你只能得到欠你的100万。 要是欠你100万,房子买了50万,那么着50万还给你,他还欠你50万。 3,流押是无效的,即,抵押个物给你,不还钱,物就归你,这样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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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抵押给私人的,主债务消灭后,抵押人可以等债务消灭的证明申请解除房屋抵押登记。对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一是可以通过登记部门对抵押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三是还可以取到证明作用。因而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签订日与生效日的关系。以往合同签订日就是合同生效日,但抵押合同则不然,法律规定抵押合同登记日为生效日,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合同签订后还有一个登记过程,合同上提供贷款日期,一定不能早于合同登记之日,否则就会出现贷款之日早于合同生效之日的笑话。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有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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