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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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方婚前以按揭形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则该房产因系一方婚前购得,应将房屋视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房分割如下: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前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也属于婚前首付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与银行办理抵押并支付首付,以自己的财产支付首付,属于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婚前双方共同购买,首付共同出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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