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如果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其法律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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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员工因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形,是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其经济损失的赔偿,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
根据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责任。法院一般会根据劳动者的主观恶意、过错程度、造成损失的大小、收入水平、承担能力以及用人单位安全教育、管理措施、保障水平和本身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比例。 公司要求员工就损失进行赔偿,前提是公司能够举证员工的行为造成了公司损失,且能够提供损失计算的依据及经济损失的数额。如果无法举证,就算是客观上存在损失也不能从员工工资中扣款。 因员工因过错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公司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情况下不得扣除。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如国赔偿近从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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