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可以按撤诉处理

2022-12-14 14:16:32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14 回复

专业分析:

民事诉讼过程中,有以下四种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第二百一十三条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3、第二百三十六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 4、第三百二十条一审宣判时或者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起上诉。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展开更多

针对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可以按撤诉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民事诉讼下列情形可以中止诉讼:一方死亡的;一方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担人的;一方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审理结果为依据,但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中止诉讼的情形。

曾丽律师

广东盈进(中山)律师事务所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包括: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