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报销凭证(须附处方及治疗、用药明细单据); 2、伤者、护理人员、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3、残者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亡者须提供死亡证明; 4、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 5、交通费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 6、机动车辆保险伤残人员费用管理表(由查勘、探视人员填写)。 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还需提供:财产损失造价、程度证明;财产损失恢复的工程预算;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财产损失赔偿协议书及财产损失照片;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针对涉及人员伤亡的还需提供哪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死亡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 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 4、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 5、工作考勤记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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