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工伤鉴定结论是什么时候做出的?时效有可能已经超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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