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只退50%,并不是所有诉讼费都退50%2、《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5条规定,调解结案的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可见,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那么案件受理费只交纳50%,如果已经全额交纳的,应当退50%。但请注意,这里规定的只是案件受理费只收50%,而不是诉讼费只收50%。3、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6条的规定,诉讼费包括三项,分别是: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因此,在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情况下,已经发生的申请费以及证人等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是不退的,即仍然要全额交纳。
针对原告撤诉后被告的诉讼费怎么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原告撤诉不会算被告胜诉。撤诉的会被看作自始至终没有提起诉讼。原告撤诉,意味着原告不再起诉被告,只是说明这一诉讼行为的终结。不涉及到其它权利、义务的变更。
原告撤诉并不意味着被告胜诉,只代表诉讼程序的终结。撤诉之后相当于诉没有发生,但原告还可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只能是按照正常和法定的诉讼程序至法院作出原告胜诉的生效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