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诉讼中,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是否必须出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诉讼不一定要本人出庭。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特殊情形主要有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等。
离婚诉讼中原告必须出庭,但是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