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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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是: 1.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3.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应根据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 4.如属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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