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公证: (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2)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3)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4)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3、到房产局过户
针对房产遗嘱公证机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产遗嘱可以公证,但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字,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还在的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