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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如果合同期间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而所谓的劳动报酬是指除加班工资以外的实发工资总额。因而要看公司的工资结构,如果工资结构只有基本工资一项,那么基本工资应当等于或者大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提成/补贴等,则要看实发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收入而不是对单纯的看基本工资。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如果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需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则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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