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如下: 一、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三、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四、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针对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主体资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而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仅仅是本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2、财产关系不同: 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不存在独立的法律财产,而子公司的财产则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3、财产责任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 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主体,没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在于: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