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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有

2022-10-27 17: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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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7 回复

专业分析:

1、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会因婚姻的建立而转化,这是原则。 2、房屋虽是婚后购买,但系个人财产转化而来,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新增资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当初房产证列双方为共有人的话,你自己认可的共有就不争论了。 3、房产增值部分归属暂不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夫妻共有,重点在于“取得”,你不卖房则该财产收益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理论上也可能会赔钱),一直未发生所得,未取得增值财产哪有双方共有并分配一说?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应分享其本金及增值部分收益;剩余贷款应征得银行意见进行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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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增值部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婚前购买,且是自然增值的,则增值的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出于投资的目的所买,那么房产增值部分可认定为是投资的收益,在夫妻婚后无特殊约定下,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投资的收益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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