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经济往来中,由于各种原因,对方单位可能不直接收款、付款,而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代收代付。遇到这种情况一下要小心谨慎,不能仅凭对方业务人员或财务口头通知,一定要有相应的书面委托或通知,否则可能遇到以下风险:债权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代收时,债权单位可能声称自己没有收到款项,要求重新支付;债务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代为支付时,第三方单位可能会以“返还不当得利”要求返还相应款项。风险防范:在债权单位要求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时,可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书面委托书、或书面通知,明确写明委托第三方单位代收;债务单位让第三方单位代为支付时,应由债务单位和第三方单位写出书面说明,共同确认“由第三方单位代债务单位代为支付款项”的事实。
针对债权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代收债权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其债务,但代为清偿只有在符合下述条件时才被允许: (1)依照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特别理由,债务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信用卡债务是否可以委托第三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将信用卡债务委托给第三方即进行债务转移,正常情况是不可以的。但信用卡债务满足下列要求可以转移:信用卡债务合法有效;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被转移的信用卡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属于不得转移的情形;信用卡债务转移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法定其他条件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