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执行第三方。
1、向执行法院告知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有到期债权的事实,由执行法院向第三人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
2、第三人享有依法提出异议的权利。
行动建议:
1、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的,如果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和第三方还有到期的债权关系,而且作为债务人的第三方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就能直接对第三方的财产进行执行,债权人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
2、被执行人
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3、第三人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