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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能做为离婚的理由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可以订立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能否判定离婚需要按具体情况判定,法律规定准予离婚的情形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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