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南宁市南昌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材料

2022-03-03 03:34:28
推荐答案

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3 回复

专业分析:

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材料(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网上打印的原件)(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申请人:(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2)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3)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原件)(三)转移登记分别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新建商品房买卖(首次)登记条件:开发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偿用地)。(1)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核验两本加贴印花税的合同);2005年3月15日以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预售合同;2006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房买卖合同的,提交网上签订的现房买卖合同;(2)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原件);(3)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4)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7)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购买房屋的,提交外交部批准购房文件。

展开更多

针对南宁市南昌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2.机关事业单位提供:①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变更单位名称的,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改名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验原件;②变更事业单位分类的,提供编制委员会分类改革的批文,验原件;③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提供法人身份证,验原件。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