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具体区别如下: (一)获得土地的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采用出让方式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二)成本结构不同; (三)租售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只售不租,商品房不受限制; (四)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五)价格政策不同: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收益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针对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借名买房”即指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以具有购买资格的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系名义上的购买人,而实际出资的则是另外的人。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土地性质不同。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划拨用地,商品房则是出让地。 2、产权限制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由政府划拨,所以购买者拥有的是不完全产权。 3、购买对象不同。如果要经济适用房,那么,购买方必须是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并且名下没有任何房产。 4、房屋面积不同。由于经济适用房是以保障性为主,房屋面积必须达到建设标准,满足购买方的基本要求。而商品房则是出于对获益的追求,由企业自己决定。 5、建设目的不同。商品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赚取利益,经济适用房的建则是为了给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