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人公司财产混合债务谁来承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应由其共同承担。公司享有独立人格,得以独立承担责任,使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当出现公司关联机构混同的情况,由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多是由于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关联公司各自的独立人格,将各个关联公司视为一体,对其中特定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很多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破产,一般情况公司破产之后会牵扯到债务的纠纷,由于公司是企业法人,然而大多公司又是以注册资本为限的方式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公司的股东在完成出资的义务后,没有特殊情况是不需要股东用个人的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的,除非公司的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从公司私自转移了部分财产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是附带有牵连责任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所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来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