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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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共有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如下: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归实施人所有;除共有人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外,行使专利权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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