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折旧,按下列规定处理:(一)下列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1.房屋、建筑物;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二)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1.土地;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三)提取折旧的依据和方法1.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2.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3.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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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通俗一点来说就是一个固定资产用久了,它的价值就会损耗,就要把这些损耗的价值分摊到每年或每个月。累计折旧就是每年或每月所计提折加起来的一个总数。
计提折旧是对于承租方来说的,出租的固定资产对于承租方来说分为指企业采用租赁形式取得、使用,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固定资产。分为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两种形式。 一、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经营性租入是临时租入,资产所有权不属承租人,承租人只定期支付租金。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仍属于租出单位。所以不需要计提折旧。经营性租赁是一种临时租赁,由租入方支付租金,期满将设备退还给出租方,租金按月预提到期一次性列为费用更为有利,能实现相对节税。 二、融资租赁是一种将借钱与借物相结合的长期租赁方式,对于出租方来说,能按时收回本息,按资风险小,对于租入方来说,租入设备视同自有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没付款就冲减利润,可以节约所得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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