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针对离婚后孩子生父要改名字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小孩子改名字必须要经过生父的同意,未经同意的,公安机关有权拒绝姓名的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离婚后小孩子改名字的一定要经过生父的同意。法律规定,离婚后,孩子的父亲或母亲都不可以擅自对小孩的姓名进行变更,因一方擅自将子女姓名进行更改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名。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