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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要报酬发生性行为是否构成卖淫行为

2022-03-08 19: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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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8 回复

专业分析:

你说的行为属于卖淫行为,该行为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n在刑事方面,该行为属于组织卖淫行为。n根据刑法规定:n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n(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n(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n(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n(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n(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n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通过网络卖淫的,也可以适用上述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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