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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办理的注意事项

2022-07-02 17: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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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2 回复

专业分析:

土地证办理注意事项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4、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5、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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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土地证办理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土地和规划部门审批的新建房屋土地登记; 2、买卖双方必须共同到; 3、委托代办的则需要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屋照片、原土地使用权证、公证书或者使用权人签字协议与街道证明。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要注意土地和规划部门审批的新建房屋土地登记;买卖双方必须共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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