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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2022-11-08 14: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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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8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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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当然是归属于个人的。婚后购买的房产根据购房款的来源而不同。另就父母出资购买的情况进行说明。 1.购房款全部由父母出资,登记在子女子女名下的,为登记人单独所有。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共同所有。 2.首付款由父母出资,婚后购买,父母出资首付款。按揭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通常情况下不会产生财产共有情况。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同居任何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关系,则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分享利润;如果查明属于共同财产,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 如果无法查明,视为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相应的份额的视为等额共有。 同时对于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或按份共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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