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原则(有利原则)。而在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只有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存在不利小孩成长的事由,才能考虑对小孩的抚养关系进行变更(不利原则)。离婚纠纷与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都会涉及子女抚养问题,但审查侧重点却不同。在离婚诉讼中,法院裁判由谁抚养孩子要遵循抚养有利原则,即由谁直接抚养孩子对其今后的成长、学习、生活更为有利。同时,法院既要从双方的品德性情、教育和健康状况、家庭及亲友环境、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各方面作出综合判断,又要兼顾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
针对离婚争议中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问题的内容: 1、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2、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支付的抚养费已经支付方式; 3、对方的探望权,探望时间、次数等。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原则为: 1、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 2、保障其生活与教育水平。
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有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等。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