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的;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你说的情况,伤口长度最少已构成轻伤。另外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其他容貌损毁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面部损伤留有明显块状疤痕,单块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大于7平方厘米,三块以上总面积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显条状疤痕,单条长于5厘米,两条累计长度长于8厘米,三条以上累计总长度长于10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或者功能障碍。是否构成重伤,要看瘢痕的性质,必须是增生性瘢痕或萎缩性瘢痕。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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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轻伤鉴定标准如下: 1、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2.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3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4、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5、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 6、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7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
一般根据人身损害,构成轻伤是伤残等级10级以上,包括以下:面部瘢痕在六厘米以上或十厘米以上;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十厘米以上;一侧神经不完全麻痹;一侧眉毛瘢痕完全性缺失;鼻尖缺损,最长在一厘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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