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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和医药费吗

2023-04-14 09: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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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回复

专业分析: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 医疗费用只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一部分。 一、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1.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1.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二、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 1、医疗费损失;2、误工费损失;3、住院伙食费和营养费损失;4、护理费损失;5、交通费损失;6、住宿费损失;7、残疾赔偿金损失;8、残疾辅助器具费损失;9、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的损失;10、精神痛苦和身体疼痛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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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对方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全责,且受伤的情况下当事人是不需要赔偿医药费的;但若被认定为全责的对方为行为,与当事人的机动车相撞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且对方为故意造成事故的情形下除外。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双方打架受伤医药费是互赔。法律规定,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双方打架都给对方造成伤害的,应当互相赔偿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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