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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时发现被恶意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2022-11-01 16: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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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1 回复

专业分析:

1、该房屋的贷款应由申请人偿还,但是开发商违约的,申请人可以另行其追偿: (1)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虽然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 (2)而与开发商之间则是一种房屋的买卖关系,虽有两者都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两者的合同双方是不一样的)。 2、申请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方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的,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5条的规定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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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恶意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依约履行,开发商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执行;构成根本违约的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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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商恶意违约,可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一、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三、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是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首先,赔偿损失是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与违约行为无关的损失不在赔偿之列。其次,赔偿损失是对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约定具体的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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