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8号)” (二)解决基本养老保险接续问题 1、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政明到当地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原有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已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后按规定缴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 即部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可视为缴费年限。自转业到地方之日起,实行个人缴费。以个人名义办理社保,等同于社会非从业人员。非从业人员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社保。 放心吧,军龄可以抵交相应的社保年限。
针对军人转业, 复员, 退伍军人的养老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