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的披露义务发生在隐名代理,或称间接代理中,这种代理指委托人隐藏自己的身份,而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第三人往往不知道委托人的存在。在这种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就有披露义务,该义务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 1、如果因为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不能对委托人履行义务,那么代理人就有义务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除非第三人在与代理人订立合同时知道委托人的存在,代理人披露后,委托人即可行使代理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2、如果因为委托人的原因使代理人不能对第三人履行义务,那么此时代理人有义务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披露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向代理人或者委托人主张权利,但一经选择就不能更改。
针对什么是代理人的披露义务,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说来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比较严格,而对于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相对较少,在此我们着重说一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概括来说,信息披露应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五大基本原则。具体来说: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准确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完整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及时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平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发行人、收购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还包括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有重要影响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