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是什麽关系,劳动者与派遣机构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尤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则适用应该属于一般与特殊之间的关系,原则上适用于一般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都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包括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劳动合同的解除等。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给付经济补偿金。此外,由于派遣机构是用人单位,因此,劳务派遣机构应该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应义务,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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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范围不同。物业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经营物业管理业务,如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的管理以及其他被授权的管理服务。劳务派遣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在劳动力资源方面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用工需求,如用工派遣、合同签订等。 2、设立资质不同。物业公司的设立资质中三级资质最低注册资本为50万元以上、二级资质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一级资质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3、上级管理单位不同。物业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劳务派遣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是省、市劳动人事部门。 4、用工形式不同。 物业公司在没有劳务派遣资质单位提供对应劳动人员时,其内部的用工形式为员工直接就业。即员工是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用工或者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形式是向有需求的用工单位输送劳动力,并与该劳动力签订合同。
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的区别如下:派遣人员从事的工作性质不同。人才派遣根据人才的价值和稀缺性,要求劳动者为通用人才和特殊人才,而劳务派遣会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对劳动者要求不高;适用的企事业单位不同。一般企事业单位需要招聘新员工,又不冒人才风险时,会选择人才派遣的形式满足用人的需要,而劳务派遣的岗位只需要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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