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到企业注册地劳动部门投诉吗?有哪些法律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时,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具体可以投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类: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 (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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